愛的得與捨

作者:馬木樵

羅馬書五章裡有這樣的話:  “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,為義人死是少有的,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,唯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”。

你看,神子耶穌做事是有計畫的 (按所訂的日期) 從容就義 (流血受死,成就了和平)。 這種捨生取義,豈不將神最大至深的愛證明出來了嗎!這種無與倫比的愛對一個罪人而言本是不配得的,然而只要人簡簡單單的一信就得著了,不花一文,是白白的愛的恩典。 既是白白得來的,也當白白捨去。  俗語所謂 : “白白得來,白白捨去”說的就是這個。  想把愛恰如其份的捨出去與人共享,那就得對愛有正確的認識和正常的經歷。

哥林多前書十三章那段著名愛的詩篇,可以幫助我們更深了解愛的特質;提供我們在愛的實踐上所遵循的方向。我試用呂振中譯本錄下這段經文“愛、是恆久忍耐,滿有慈惠;愛、不妒忌;愛、不誇張,不自吹自大,不作不合禮的事,不迳求自己的。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,不喜歡不義,只贊許真實;凡事忍受(或譯作包容)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堅忍。愛、永不廢墮(或譯消失)。看了這段譯文,不難發現,其用字有些不一樣。單說“是”這個字,呂譯本中僅用一次,在和合本用了多次。事實上,據懂得原文的人說:原文裡沒有“是”這個字,可見保羅在此並非為“愛”下了個完整定義,而是指出了愛的諸多個特質,愛的十幾項美德,是以不能涵蓋神那包羅萬有的愛,歸根結底,神才是愛的全部,幾個單詞無法作為定義,人也就無法賴以完全了解神的愛,更不能把神的愛經歷得完全。只能在有生之年,在所接觸到的方方面面,一件一件的體會,且慢慢咀嚼飽嘗神的愛,滿滿的得著,這才會在神愛的感動中學習捨得給出去。步驟是從身邊的家人,教會中的弟兄姊妹做起,其實這也正是履行大使命的起始,得待習練得通達,有神愛的呼召就能更多捨棄,進入福音傳播事工,去到更遠的地方將神的愛傳揚。

神是愛,祂以愛激勵我們,澆灌我們,使我們起始的愛芽生長、茁壯,使我們有愛可給。

感謝神,祂有那永不止息、永不變動的愛。如今透過聖靈之愛的恩賜臨到我們。於你、於我同樣可活出這持久的大愛。就讓我們一起激發愛心,更多得著愛;又彼此相顧,捨得把愛給出去。

神祝福我們!